何晖平:青少年的“成长护航员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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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晖平是资兴市人民法院的一名员额女法官,在担任少年法庭庭长期间,何晖平始终以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为原则,不放弃、不抛弃、不歧视任何一名未成年被告人,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
2011年,资兴法院率先成立了省内第一家少年法庭,由何晖平担任庭长。在毫无经验借鉴的情况下,何晖平积极学习,开拓创新,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优良成绩。

“在民事案件审理中,我们非常注重调解,今年我们审结三十件民事案件,其中调撤二十七件,判决三件。作为民事法官不能就案办案,应当以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案结事了为目的,要做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完美统一。”何晖平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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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晖平以母亲般的温暖和热情去关心、爱护、呵护每一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,她和同事一起走进校园、走进社区,去为孩子们进行法治宣传,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。她善解人意、平易亲和、温柔知性,用爱心、耐心、细心解决了不少疑难的民事矛盾和纠纷,尽展巾帼风采。

“何晖平同志非常热爱少年审判工作,坚持把教育感化挽留方针贯穿办案全过程,全力挽留失足未成年人,保障未成年的合法权益,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。同时,她高度重视办案效果,不厌其烦的做好司法说理工作,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,用法官的辛苦指数换群众的满意指数。”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宋孝悌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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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晖平始终秉持着“司法为民”的宗旨,设身处地换位思考,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到了司法的公平与正义。近年来,她先后获得全国少年法庭先进个人、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辅导员、郴州市优秀法官、资兴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、十佳平安卫士等荣誉称号。

“法官手中的审判权是人民给的,作为一名法官要无愧于人民赋予的权力,无愧于人民的信任。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,我会把公正审判、化解矛盾纠纷、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自己的最高境界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。”何晖平说。


来源:资兴市融媒体中心

作者:刘震寰